打架打出酒駕,聽起來感覺有點不可思議,卻真真實實地發(fā)生了。
日前的一天,吳某某駕駛白色機動車由西向東行駛至壽縣君子大道中段,見對方逆向停車且開著遠光燈,隨口罵了一句,正在路邊卸貨的張某某聽到后便與其爭執(zhí),一氣之下掄起拳頭向吳某某揮去。隨后,兩人口角不斷,圍觀者見張吳二人爭執(zhí)不斷并報警。辦案民警趕到后,將打算駕車離開的吳某某攔下,同時對現(xiàn)場及當事人進行調(diào)查了解。在了解過程中,發(fā)現(xiàn)吳某某涉嫌飲酒,隨即對其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酒精檢測儀顯示吳某某體內(nèi)酒精含量為310mg/100ml,后經(jīng)血樣檢測,吳某某體內(nèi)酒精含量為193.5 mg/100ml。
這一場打架案件,吳某某將面臨著醉酒駕駛的嚴厲處罰,而張某某也因毆打他人被帶往派出所接受調(diào)查。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吳某某酒后駕駛,當時車上還有老婆孩子及其親戚,試想一下,醉酒駕駛?cè)f一遇到緊急狀況,車上乘客的生命安全如何保證?路面行人車輛的安全又由誰來承擔?而張某某因一時沖動而傷人,也給自己和家人帶來了麻煩。
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喝完酒切勿抱著僥幸心理駕駛機動車,天網(wǎng)恢恢疏而不漏,最終只能害人害己。同時提醒廣大交通參與者,沖動是魔鬼,遇到事情要平心靜氣,做好自我情緒管控,不要一時沖動就出手傷人。(通訊員 江雨婷 記者 李嚴 編輯 湯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