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張明星)4月27日,市民胡先生致電淮河早報、淮南網(wǎng)熱線反映,稱其承包了外地一個工程項目,對方一直拖欠十多萬工程款沒有結算,導致其手下20多名農(nóng)民工年年找其要錢,希望求助媒體給予關注和幫助。
胡先生介紹,他和孫某2018年簽訂了一份合同,承包一項位于徐州的礦建工程項目。按照合同約定,胡先生負責按礦方生產(chǎn)作業(yè)計劃組織生產(chǎn),按礦方月度工程質(zhì)量驗收工作量,向礦方企管部門提交月度工程結算資料,礦方按月度撥付工程款后,由孫某所負責的工程項目部根據(jù)胡先生月度工作量占孫某所負責的項目部在礦方月度總工作量比例向胡先生撥付工程款。胡先生介紹,目前,孫某還拖欠他工程款十多萬元,期間多次找他要錢,都一直找各種理由拖著不給。
4月27日上午,為了見到孫某,胡先生和妻子來到淮南某公司,并在氣急之下毀壞了該公司辦公室門等財物,后雙方被帶至田家庵公安分局國慶路派出所。當天上午,淮河早報、淮南網(wǎng)記者也來到國慶路派出所,見到了雙方。在派出所,孫某承認其拖欠胡先生工程款。經(jīng)過雙方協(xié)商,孫某簽下承諾書,表示如果礦方在今年5月28日能給解決,他將一次性付清胡先生的所有工程款,如果礦方不付,他個人將在5月28日先支付給胡先生5萬元錢,而剩余款在今年11月5日前結清。胡先生表示同意接受,雙方先后離開。
民警也對胡先生及其妻子進行了教育提醒,要求要通過合理合法途徑維護自身權益。胡先生和其妻子表示,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將對破壞的財物進行維修。